豫社保 2018 22号文(豫人社办2018年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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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偿欠费资金不足的“僵尸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