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2018社保基数(苏州2019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00元,职工本人
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00元,职工本人
关于公积金的上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但具体要求以各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