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6月15日,新京报成立零碳研究院,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双碳政策趋势?碳中和背景下,不同产业和企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研究院于2022年6月起推出《碳报》,研究最新双碳政策、权威声音、低碳样本等重点内容,并进行分析解读。
目录
>>>政策速递
1.丁薛祥会见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
2.国家能源局发布《案例解读》,推动新能源项目开发成本回调
3.上海车展开幕,新能源和智能化成关注焦点
4.江苏出台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力度
5.河南印发新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风光氢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发展
6.武汉出台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争创国内一流碳普惠发展先行区
7.太原上线碳普惠小程序,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8.宁德时代发布“零碳战略”,2035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
9.五粮液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涉及光伏、储能领域投资
10.德国大众投资10亿欧元,加码中国市场纯电汽车开发
11.欧洲议会通过碳关税,将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碳讨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把绿色制造作为工业“双碳”的着力点
>>>专题
保护“海洋绿肺”红树林
正文
一、政策速递
A、权威声音
1.丁薛祥会见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
4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北京会见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候任主席苏尔坦。丁薛祥表示,中方希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持聚焦落实,向国际社会发出以务实行动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信号,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
零碳解读:阿联酋将于2023年主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会议(COP28)。阿联酋官方人士表示,COP28将是一次至关重要的全球“盘点”,衡量各国在履行《巴黎协定》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以及未来还需要完成的工作。大会将成为一届“关于解决方案的大会”。
2.国家能源局发布《案例解读》,推动新能源项目开发成本回调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案例解读》从调峰调频电源补偿机制、新能源接网消纳、负荷对新能源调节、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接入比例、新能源电力交易、放管服等多方面通过政策、相应案例等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再次指出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
零碳解读:国家能源局表示,新能源项目具备开发建设周期短,运营期用工量少,运行前几年应缴税收低,场址资源稀缺等特点,对当地的就业、税收、产业等带动力度有限。此次《实施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这将推动开发建设环节的成本回归理性。
3.上海车展开幕,新能源和智能化成关注焦点
4月18日,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拉开帷幕。作为今年全球首个国际A级车展,2023上海车展吸引到海内外主流汽车品牌高规格参展,共吸引了全球1000余家企业积极参展,尤其是新能源和智能化等领域产业链前沿技术的展示和技术交流,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
零碳解读:根据威尔森监测,上海车展参展车型中传统燃油车型58款,新能源车型76款,新能源新车已经超过传统燃油车新车。此外,在本届上海车展,智能化领域的跨界新玩家也颇引人注目。根据车展主办方介绍,目前涉足未来出行领域的百度、华为、地平线、商汤、中国移动、四维图新、滴滴、东软集团、佑驾智能、中科创达、森思泰克等领军企业参展,汽车的智能化引人注目。(上海证券报)
B、地方实践
4.江苏出台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力度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绿色制造系统平台建设,设立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等措施,支持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技术创新、碳汇、碳市场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零碳解读:多数专家研究认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的投资规模在100万亿元以上。因此,发挥财政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至为重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樊轶侠表示,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可着力在激励、约束和协调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5.河南印发新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风光氢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发展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规划涵盖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品种以及农村能源、氢能产业发展,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河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指南。
零碳解读: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此次规划涵盖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品种以及农村能源、氢能产业发展,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河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时期河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指南。
6.武汉出台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争创国内一流碳普惠发展先行区
4月1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五项重点任务,包括建设碳普惠管理体系、建立碳普惠产品开发体系、打造碳普惠平台体系、拓展碳普惠消纳体系、完善碳普惠支撑体系。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结构完善、科学规范、特色突出的碳普惠制度体系,探索形成10个以上碳普惠方法学和碳减排场景评价规范,争创国内一流碳普惠发展先行区。
零碳解读:碳普惠作为一种机制创新,可以鼓励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的低碳行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此次武汉发布全市的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为武汉打造碳普惠发展先行区提供了政策保障。
7.太原上线碳普惠小程序,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4月18日,太原市碳普惠小程序“龙城碳惠”发布并开始试运行。作为太原市首个碳普惠平台,“龙城碳惠”为每个市民建立了个人碳账本,让市民绿色低碳行为及时“兑现”奖励,让绿色生活的好处“看得见,摸得着”。
零碳解读:碳普惠小程序通过搭建公众可参与的碳普惠平台,公众通过绿色出行、低碳消费、参与低碳环保活动等行为累积碳积分,碳积分可以兑换商品或服务,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此同时,碳普惠平台引导企事业单位实施节能改造、低碳管理,推动太原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山西日报)
C、企业行动
8.宁德时代发布“零碳战略”,2035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
4月18日,宁德时代在上海车展发布“零碳战略”,提出将在2025年实现核心运营碳中和,2035年实现价值链碳中和。宁德时代副总经理、董秘蒋理表示,这意味着到2025年,宁德时代的电池工厂将全部成为零碳工厂,率先在生产制造领域实现碳中和。到2035年,公司生产的电池将全部为零碳电池,从矿产资源到电池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
零碳解读:为了实现零碳战略,宁德时代将通过四大创新体系,在矿、大宗原材料、电池材料、电芯制造、电池系统五大关键节点实现技术降碳。宁德时代年报显示,2022年宁德时代锂电池销售量已达289GWh。SNE数据指出,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全球市占率分别为37%和43.4%。宁德时代碳中和规划是锂电产业最大规模碳中和行动。(电池网)
9.五粮液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涉及光伏、储能领域投资
4月18日,四川五粮液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注册资本达10亿元。对此,五粮液证券部回应称,此番投资主要是五粮液集团在做,目前集团在考察新能源领域,主要是光伏、储能方面。
零碳解读:近年来,五粮液集团所在城市宜宾正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2019年,引进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生产项目,2022年宜宾动力电池产业实现工业产值889亿元,跃居全市第一大产业。此次五粮液集团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预计将进一步促进宜宾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D、国际看点
10.德国大众投资10亿欧元,加码中国市场纯电汽车开发
4月18日,德国大众集团宣布,计划投资约10亿欧元在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建立纯电动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创新和部件采购中心。该中心将致力于整合车辆和零部件研发与采购环节,把中国本地供应商先进技术集成到汽车开发过程中,有望将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时间缩短约30%,以更快迎合中国消费者需求。
零碳解读: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贝瑞德表示,这项投资是大众“在中国,为中国”战略的重要一步。通过持续整合开发和采购能力以及在早期阶段整合本地供应商,大众集团将加快发展步伐,提升在华合资企业效率和盈利能力。
11.欧洲议会通过碳关税,将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4月18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新的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即碳关税)的规则,CBAM涵盖的产品包括铁、钢、水泥、铝、化肥、电力、氢气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这些产品的进口商必须支付生产国支付的碳价格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碳配额价格之间的差价。CBAM将从2026年至2034年逐步实施,与欧盟交易体系逐步取消免费配额的速度相同。(中国环境)
零碳解读:分析人士称,虽然欧盟该法规被称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避免了使用“关税”一词,但它本质上就是变相的关税。从今年10月份开始,企业必须报告其进口商品的排放量,包括为海外工厂供电的发电厂排放的间接排放量。该法规将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对那些没有碳排放定价的国家,美国就是其中之一。
二、碳讨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把绿色制造作为工业“双碳”的着力点
“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低碳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的基调和底色。在我国,大约70%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工业生产或生成性排放。因此,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一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绿色发展成为关键词。《“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粗钢、水泥、乙烯等重点工业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如何实现工业节能降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1.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十分迫切
浙江大学城市发展与低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敏俊在接受贝壳财经采访时表示,工业的能源消耗占比大,一旦能源效率提升,对经济向绿发展的贡献也最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可能是将来的重点,过去我们虽成效显著,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仍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个主要是终端用能环节效率不高。未来,一方面要提升工业窑炉、锅炉、电机等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另一方面要终端用能电气化。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范铁军表示,关键在于现有生产力水平下,全力做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减污降碳降耗协同作用。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有助于提升工业整体绿色低碳低耗发展水平。应继续推广先进技术在钢铁、水泥、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应用示范,满足绿色化转型需要。
2.地方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仍存挑战
当前,地方在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各种各样的挑战,如何解决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问题,更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呢?
重庆工商大学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敏表示,多地在绿色转型过程中都面临着绿色低碳与智能技术融合难、“电碳污”权益交易协同管理中市场机制不完善、“碳监测、碳报告、碳量化”等碳数据在线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需要加快推进“能碳污”协同治理的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碳管理体系的贯标及在线碳排放监测体系的建设;三是以欧盟碳关税调节机制为导向,构建符合本土化区域性的ESG投资体系,赋能“绿色+智慧”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地方“又高又新”地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3.工信部:努力使绿色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作为一种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的现代化制造模式,绿色制造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绿色制造体系进展怎样?如何更好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工信部节能司负责人在接受贝壳财经采访时表示:工信部实施梯级培育和动态管理,每年从国家、省、市三个层面遴选一批绿色制造名单,截至目前,在国家层面创建绿色工厂3616家、绿色工业园区26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03家,地方层面也累计创建绿色工厂9142家、绿色工业园区45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97家,同时,我们遴选推荐180余家绿色制造服务商,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培育壮大。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把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作为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工业领域“双碳”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全面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工信部将加快构建政策、技术、标准、服务四个体系,推动建立完善标杆培育、产业引导和市场化促进三项机制,努力使绿色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工信部节能司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通过推动制造业全方位转型、全过程改造、全链条变革、全领域提升,即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流程数字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全方位转型,将绿色低碳要求始终贯穿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生命周期全过程,引领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全链条生产和管理深度绿色变革,从全地域、全行业维度推动提升全领域产业绿色化程度。
三、专题
保护“海洋绿肺”红树林
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湛江考察调研,考察了麻章区湖光镇金牛岛红树林片区,了解当地加强红树林保护情况。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就指出,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2022年11月,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武汉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时指出,中国将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保护4条途经中国的候鸟迁飞通道,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支持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红树林的生态作用和价值再次受到极大关注。
红树林有着“海洋绿肺”的美名,具有很强的固碳能力和生态资源价值。为更好推进红树林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对发挥红树林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红树林巨大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
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由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乔木或灌木组成的湿地木本植物群落,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红树林保护国家法律制度体系。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实施“七大重点行动”,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全面强化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恢复提升红树林湿地生态功能。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世界红树林面积约1500万公顷,我国红树林面积为2.89万公顷,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
首先,红树林具备强大的生态作用和固碳能力。红树林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也是生态服务功能最强的生态系统之一。它们大都有发达的树根和众多的气根,纵横交错的根系和茂密的树冠一起筑起了一道绿色的“海上长城”,抵御着热带海洋的风浪,在抵御风暴潮、保护堤岸、净化海水、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红树林是多种濒危物种栖息地,候鸟迁徙停留地和越冬地,也是留鸟的栖息、繁殖地,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此外,红树林还具有很强的固碳、储碳的重要生态功能,相对陆地森林,红树林的固碳能力要高出2-10倍。根据科学家的统计和计算,红树林是世界上含碳量第二高的生态系统,平均1公顷储碳1000吨。研究表明,红树林仅占全球陆地总面积0.1%,固碳量占到了全球总固碳量的5%。根据厦门大学科研团队测算,我国漳江口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每年的碳汇能力可达每平方米4000克二氧化碳。
其次,红树林具备较高的经济价值。一是生态养殖经济价值高。红树林里养分足、水质好,因此海产品长势好、品质高、个头大,具有别样的风味。近年来,我国湛江等红树林集中分布区域,逐步形成了“红树林种植—生态养殖耦合”共存模式,在养殖塘里种植一定面积的红树林,修复红树林的同时,以红树林生态系统反哺养殖塘内的鱼虾蟹贝,提升渔业产品质量和品质,互惠互利。二是生态旅游开发价值大。红树林保护区中连片面积最大、树种最多、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生态旅游场景开发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多地以红树林为场景积极打造生态旅游景区,作为我国第一个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海口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打造成著名生态旅游区;湛江提出打造“红树林之城”,建设独具湛江特色的红树林生态旅游经济带,将红树林旅游要素融入大文旅产业链,将红树林的经济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三是碳汇开发潜力巨大。红树林具有很强的固碳储碳能力,相较于一般的工业减排项目,红树林碳汇项目具有更高质量的碳抵消作用。因此,可以通过积极开发红树林碳汇项目,发挥市场交易机制作用,最大程度提升红树林的生态价值,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红树林资源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2.我国红树林碳汇开发实践及进展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经济社会各领域组织和企业对碳减排的意识和压力进一步增强,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碳汇开发和购买的意愿。数据显示,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是地球上最大的碳汇体,每年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海岸带植物生物量虽然只有陆地植物生物量的0.05%,但每年的固碳量却与陆地植物相当。因此,作为碳汇开发的主要方向,海洋蓝色碳汇的高价值碳汇属性成为碳汇开发的重点领域。红树林、海草床、盐沼并称为三大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碳汇能力。其中,红树林的固碳能力尤为明显,属于较高质量的减排产品。因此,通过保护和修复红树林,增强红树林的吸碳固碳总能力,开发更多红树林碳汇项目,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内容。
红树林碳汇开发及碳交易包括开发的范围、开发的标准、减排量的测算以及核算的标准,涉及一整套方法学和标准的研究。此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发展中国家通过保护和增加森林的碳储量机制(REDD+)、清洁发展机制(CDM),直接或间接为蓝碳项目提供了市场机会,并先后在塞内加尔、印度尼西亚和孟加拉国等陆续开发了CDM和VCS(核证减排标准)认证的红树林碳汇项目。2019年,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三所)与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作开发了我国首个红树林碳汇项目。据海洋三所研究员陈光程介绍,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采用CDM的方法学《退化红树林栖息地的造林和再造林》进行减排量(碳汇量)的计算。将2015年-2020年期间利用企业生态补偿等资金实施种植的380公顷红树林按照VCS(自愿性温室气体减排认证标准)和CCB(自愿碳市场附加标准)要求进行了开发。根据种植面积、物种、生物量和土壤碳汇量的估算,预计在2016年-2055年间产生16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2020年4月-5月期间,海洋三所在红树林碳汇量调查基础上计算得出,截至2020年5月,修复后的红树林植被和土壤碳库中可实际产生5880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该笔减排量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查,通过了VCS开发和管理组织的评审,并被用于第一笔碳汇交易。2021年6月,海洋三所、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三方联合签署了“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碳减排量转让协议,中国首个蓝碳项目交易正式完成。
但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运用的减排量参数与国内的情况不太一致,国际上现行的方法学是否适用于国内仍是进一步探讨的课题,这也是制约红树林碳汇开发的痛点之一。因此,加强本土化的方法学研制,制定科学的减排系数和减排量测算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推进市场化保护修复举措,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2021年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规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2022年,自然资源部发布《海洋碳汇核算方法》(HY/T0349-2022)行业标准(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我国海洋碳汇核算涉及的其他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是我国首个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全国首个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规定了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红树林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增汇行为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核算流程和方法。适用于各种红树林生态修复(包括造林和营林)过程中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核算,申报主体为投入非财政资金进行红树林生态修复的企业、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且非财政资金比例占比为50%及以上。此次发布的《方法学》为国内首个针对海洋碳汇核证减排量监测、报告及核查(MRV)的方法学,将红树林碳汇正式纳入广东碳普惠体系并可以参与碳市场交易,解决了红树林碳汇的量化和经济价值转化两大难题,完善了红树林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3.红树林保护和碳汇开发面临的痛点及建议
“双碳”目标下,红树林的高固碳能力应该得到重视,红树林等生态系统仍是吸碳固碳、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载体。但当前,我国红树林总面积依然偏小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制约着我国红树林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的发挥。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数据显示,全世界红树林面积约1500万公顷,我国红树林面积为2.9万公顷,仅占全球的0.2%。其次,我国红树林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和浙江等东南沿海地区,所在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快,人地矛盾较为冲突,土地开发压力极大,经济活动对红树林及其适生地块需求旺盛,对红树林的保护和恢复增加了较大压力。最后,市场化的价值实现途径不够完善。当前,我国红树林的保护与修复工作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往往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责任,投入相关财政资金等方式进行保护,红树林保护修复和生态价值实现途径不够多样,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
因此,我们认为应完善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流程机制,通过市场化经济价值激励的方式推进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作。一是完善红树林碳汇开发的标准和方法学。基于我国及各区域红树林生长特点,在国家层面强化红树林碳汇开发的标准指导,推动形成适合我国碳减排量参数、碳汇核证减排量监测、报告及核查的标准体系。二是尽快推动全国CCER市场交易。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有两类基础产品,一类为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另一类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机制,碳市场应尽快启动CCER交易,并重新评估放宽可用于全国碳市场抵消机制的CCER自愿减排量的时间门槛,以及抵消使用比例,扩大红树林碳汇(CCER)的市场空间。三是提高碳汇市场化价值。扩大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范围,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尽快纳入,提高对碳汇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碳配额分配机制,提高碳配额有偿分配比例,激励企业更多参与碳市场交易;完善碳市场的交易机制,鼓励市场参与方多采用挂牌交易,提高碳配额及CCER交易的透明度,引导碳价适当波动,增加碳汇开发者的获利空间。
链接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6月15日,以零碳为目标追求,将打造集内容、数据、服务、调研报告、活动于一体的新型产品,旨在为双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融媒支撑。零碳研究院会记录“双碳”发展、创新科普产品、打造高端智库、研发行业和地方绿色数据库、构建“双碳”咨询体系、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公益活动、发布调研报告、评选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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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白华兵 任大明
编辑 陈莉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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