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领域的概念?给人工智能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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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该如何定义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弱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的区别:

强人工智能观点认为有可能制造出真正能推理(Reasoning)和解决问题(Problem_solving)的智能机器,并且,这样的机器能将被认为是有知觉的,有自我意识的。

强人工智能可以有两类:类人的人工智能,即机器的思考和推理就像人的思维一样;非类人的人工智能,即机器产生了和人完全不一样的知觉和意识,使用和人完全不一样的推理方式。

弱人工智能观点认为不可能制造出能真正地推理(Reasoning)和解决问题(Problem_solving)的智能机器,这些机器只不过看起来像是智能的,但是并不真正拥有智能,也不会有自主意识。

从上面的人工智能界公认的观点可以看出,至少要能从给定的任意类型的输入信息中,主动寻找出相关的模式规律,然后能运用找到的模式规律来检查后续的输入信息是否符合其预期,并将预测正确的规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才能称得上是强人工智能。

可以不客气的说,目前所有的人工智能产品及场景应用都只是弱人工智能,连强人工智能的门框都没有摸到。

可以不客气的说,目前所有的人工智能产品及场景应用都只是弱人工智能,连强人工智能的门框都没有摸到。

真实世界里的各种信息可以通过抽象,将其中的绝大部分信息转换为可计算的算术逻辑。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是数学史上最让人震撼的成果之一,它的出现告诉我们算术逻辑计算的极限:

现在我们所使用的计算机,其算术逻辑计算的理论模型正来自于图灵机。所以,在使用现在的计算机(不包含量子计算机)来计算我们抽象出来的模拟现实世界中的数学问题时,必定会碰到无法求解的情况。

我们认为人类的智能是通用型智能,即人类智能能够推理并解决各种不同类型的问题。但是,我们人类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有相当多的问题,即使是最聪明,最有智慧的人到现在都没能力找出正确答案,比如明天会不会下雨?明天的股市是涨还是跌?人类的大脑是怎么产生出意识的?宇宙的终极真理是什么?我们之所以想开发出强人工智能,很大程度上是让其帮我们找到那些我们没能力解决的问题的正确答案。换句话说,我们梦想中的强人工智能,其智能水平应该远远超越我们人类自身。当然,强人工智能的实现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终点,比如智商20000,它应该是能不断升级,不断迭代进化的。某些问题在当前的资源条件下无法求解出答案,不代表升级进化后还是无法求解。

那么该如何实现强人工智能呢?我个人认为,我们无法绕过我们人类自身已经拥有的通用型智能。只有先理解了人类自身的通用型智能的机制原理,我们才有可能造出第一代的强人工智能,正如我们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信息化社会,强人工智能的实现也是这样一个逐步前进的过程,终点是什么,我们离宇宙的终极真理有多近,现在谁都没法给出正确答案。

下面有朋友提出一个观点:

认为我们人类自己可以在没有深刻了解一个东西的原理前,“制造”出这个东西。

认为我们人类自己可以在没有深刻了解一个东西的原理前,“制造”出这个东西。

如果仅仅使用现有的某个东西,我们不需要了解其机制原理,但如果要制造并批量复制出和这个东西功能相同的人造物,我们还是得了解其机制原理。

当然,我们不需要彻底弄懂其全部机理或最底层的奥秘,但至少要在某个层面上理解其机理。比如原始人一开始通过自然产生的野火来烤熟生肉,但直到TA们学会人工取火,才能算是真正的使用火。哪怕随后数万年里人类对火产生的原理的认识是错误的,也不妨碍我们发明出更多制造和使用火的方法。人类对事物的认知和推理,是建立在不断试错的基础上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自己的智能抽象化通用化,延展开来,解决了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问题。这正是我们人类智能的发展轨迹,而目前的图灵机可以做到这一点吗?答案不言自喻。而为什么我们人类智能能这样发展,或许正是因为意识参与其中。现在,有部分人工智能科学家已经认识到了意识在智能活动中的重要性,所以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尝试。具体案例请参阅以下报道:

意识必须有某种重要功能,否则在进化过程中,我们不会获得这一能力。

最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只能说明这一点:

在以图灵机为理论模型的计算机上,是无法开发实现出强人工智能的,甚至连我们人类水平的通用型智能也无法实现。因为我们人类还有意识,可以将无法计算出结果的问题搁置起来,或通过不太靠谱的直觉给出一个模糊的答案,而图灵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在以图灵机为理论模型的计算机上,是无法开发实现出强人工智能的,甚至连我们人类水平的通用型智能也无法实现。因为我们人类还有意识,可以将无法计算出结果的问题搁置起来,或通过不太靠谱的直觉给出一个模糊的答案,而图灵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我们梦想开发出强人工智能,来帮我们人类探寻世界的本质和终极的真理。这方面从早期毕达哥拉斯提出的“万物皆数”,到现代科学家StephenWolfram提出的“宇宙的本质是计算”,后来又被《人类简史》的作者将其简化为“万物皆算法”。

然鹅,早在上个世纪末,彭罗斯在其《皇帝新脑》一书里,通过数学,哲学,物理学三个角度,通过抽象逻辑分析和数学公式推导,以及经典物理及现代量子物理的各种前沿理论及猜想向读者证明,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世界一定存在,而且确实已经存在着某些具有非算法特征的东西,即这些东西是无法用数学公式压缩,也无法通过纯数学的物理公式计算出后续时间里这些东西的必然状态。

或许彭罗斯的观点和论证并不绝对正确,但至少他给出的证明和逻辑推理并不是全无参考价值的。他在书的最后一章里对我们人类意识的功能作用进行了推测:

我们的大脑在进行数字逻辑推理计算时,这种行为是一种无意识行为,是可以按照算法过程进展的,但还需要再在这个过程之上对这个算法过程进行一个判断,这种判断正是意识行为的呈现,而意识行为是不能被任何算法所描述的进展。(P552~553)

让我们回忆第四章用来建立哥德尔定理以及它与可计算性之间的关系的论证。这论证指出,不管数学家用什么(足够广泛的)算法去建立数学真理,或是类似真理的东西,不管他采用什么形式系统去提供真理的判据,总有一些数学命题,譬如该系统显明的哥德尔命题Pk(k)(参考146页),这些算法不能提出答案。如果该数学家的头脑作用完全是算法的,那么实际用以形成他判断的算法(或形式系统)不能用以应付从他个人算法建立起来的Pk(k)命题。尽管如此,我们(在原则上)能看到Pk(k)实际上是真的!既然他应该也能看得到这一点,这看来为他提供了一个矛盾。这个也许表明,该数学家根本不用任何算法。(P559)

让我们再从头审视一下目前公认的强人工智能的定义,可以发现,意识是一个绕不开的坎儿,但在现有的图灵机理论模型里,我们能找到意识的位置吗?

二、人工智能的概念正是起源于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是正确的吗

1、人工智能的概念正是起源于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

2、人工智能,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3、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

4、人工智能从诞生以来,理论和技术日益成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可以设想,未来人工智能带来的科技产品,将会是人类智慧的“容器”。人工智能可以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但能像人那样思考、也可能超过人的智能。

三、人工智能的定义是什么

1、“人工智能”一词最初是在1956年Dartmouth学会上提出的。从那以后,研究者们发展了众多理论和原理,人工智能的概念也随之扩展。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人工智能从诞生以来,理论和技术日益成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可以设想,未来人工智能带来的科技产品,将会是人类智慧的“容器”。

2、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但能像人那样思考、也可能超过人的智能。

四、什么是人工智能从科学和能力两方面说明

1、人类的自然智能(人类智能)伴随着人类活动时时处处存在。人类的许多活动,如下棋、竞技、解算题、猜谜语、进行讨论、编制计划和编写计算机程序,甚至驾驶汽车和骑自行车等,都需要“智能”。如果机器能够执行这种任务,就可以认为机器已具有某种性质的“人工智能”不同科学或学科背景的学者对人工智能有不同的理解,提出不同的观点,人们称这些观点为符号主义,连接主义和行为主义等,或者叫做逻辑学派,仿生学派,和生理学派。哲学家们对人类思维和非人类思维的研究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千多年,然而,至今还没有获得满意的解答。

2、智能,人的智能是人类理解和学习事物的能力,或者说,智能是思考和理解的能力而不是本能做事的能力。另一种定义为:智能是一种应用知识处理环境的能力或由目标准则衡量的抽象思考能力。

3、智能机器,智能机器是一种能够呈现出人类智能行为的机器,而这种智能行为是人类用大脑考虑问题或创造思想。另一种定义为:智能机器是一种能够在不确定环境中执行各种拟人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机器。

4、人工智能(学科),长期以来,人工智能研究者们认为:人工智能(学科)是计算机科学中涉及研究、设计和应用智能机器的一个分支,它的近期主要目标在于研究用机摇来模仿和执行人脑的某些智力功能,并开发相关理论和技术。

5、近年来,许多人工智能和智能系统研究者认为:人工智能(学科)是智能科学中涉及研究、设计及应用智能机器和智能系统的一个分支,而智能科学是一门与计算机科学并行的学科。人工智能到底属于计算机科学还是智能科学,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探讨与实践,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将做出权威的回答。

6、人工智能(能力),是智能机器所执行的通常与人类智能有关的智能行为,这些智能行为涉及学习、感知、思考、理解、识别、判断、推理、证明、通信、设计、规划、行动和问题求解等活动。

7、什么是人工智能,试从学科和能力两方面加以说明

8、从学科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中涉及研究、设计和应用智能机器的一个分支。它的近期主要目标在于研究用机器来模仿和执行人脑的某些智能功能,并开发相关理论和技术。从能力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是智能机器所执行的通常与人类智能有关的功能,如判断、推理、证明、识别、感知、理解、设计、思考、规划、学习和问题求解等思维活动

9、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有哪些思想和思潮起了项要作用

10、控制论之父维纳1940年主张计算机五原则。他开始考

五、定义人工智能的四个方面是什么

定义人工智能的四个方面通常包括:

1.智能体:人工智能系统是一种能够执行任务、解决问题、做出决策的智能体。

2.学习能力:人工智能系统具有从数据中学习和改进的能力。

3.感知能力:人工智能系统具有感知周围环境和处理感知信息的能力。

4.行动能力:人工智能系统具有根据其学习和感知的信息采取行动的能力。

这些方面是人工智能的基本特征,但不同的定义可能会强调不同的方面或添加其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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