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期间
社保业务办理问题的通告
全市参保人及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定于2020年4月16日零时至2020年5月11日8时30分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在切换上线期间,我市社保业务办理将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窗口业务受理
(一)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10日,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相关保险关系业务,我市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采取手工收件方式接收有关业务申请资料(社保费退费、关系转移等保险关系涉费业务4月9日起即仅收件),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业务办结时间将会延后。因系统上线造成待遇延误,将按规定进行补发。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以及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电子)社保卡医保个账刷卡等业务照常办理。
(三)请参保单位在4月15日前完成当月社保费申报及增减员操作、灵活就业人员完成缴费,并及时办理各项待遇申领,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二、待遇提前发放
5月份我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工伤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5月免签收失业金),将在4月提前发放。
三、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联网结算
医疗生育市内、市外联网结算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医疗(康复)机构暂停企业参保人员的联网结算系统服务,请各位参保人在医疗(康复)机构就诊后,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四、线上线下服务
我市粤省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i社保”APP、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市民之窗、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等平台的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将暂停服务,其中打印参保凭证,参保缴费明细、社保待遇发放等查询功能将继续提供服务,有关数据截止到2020年4月18日。
有关社保经办服务恢复正常将另行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登录佛山12345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菜单或拨打12345行政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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