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社保明细打印(成都锦江区社保明细打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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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

1、办理对象

户籍不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2”区域),而到“5+2”区域务工,在武侯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员


2、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的法定工作日

地点:申请人居住证地址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含武侯新城管委会)


3、办理流程

(一)5月工作日

1.向居住证地址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含武侯新城管委会)登记点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各登记点审核材料,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妥善保管。已在成都市“5+2”区域内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小升初学生),于2020年6月1日前将此次所取得的通知书复印件交回现就读学校。


(二)7月第三周

1.各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安排就读的学校,同步公布学生到校复核时间(参加微机派位的小升初学生,在网上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并于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到)。

2.申请人及学生到对应学校复核材料,并确认学位,过期不再复核。


(三)8月第四周

通过复核的学生到相应的学校报到(具体时间见学校公告)。

4、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免于纳税需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积分办理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免于纳税需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武侯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重要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2.各街道便民中心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现场打印社保信息单、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入学安排原则

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特提醒家长注意:

1.部分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片区,如簇桥、簇锦、机投、金花、华兴等片区,可能会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2.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6、咨询方式

1.登录成都市教育局武侯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

2.关注成都教育、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3.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浆洗街道办登记点

簇锦街道办登记点

望江街道办登记点

华兴街道办登记点

火南街道办登记点

簇桥街道办登记点

跳伞塔街道办登记点

金花桥街道办登记点

玉林街道办登记点

武侯新城管委会登记点

双楠街道办登记点

武侯区人社局

红牌楼街道办登记点

武侯区住建交局

晋阳街道办登记点

武侯区公安分局

机投桥街道办登记点

武侯区教育局


成华区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高新区


适用对象

第一类:

成都高新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第二类:

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高新东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高新东区务工的人员

备注:成都高新东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可在成都范围内(含高新南区西区)按政策提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提交材料

*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第二类适用对象:

申请人与高新东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积分办理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第二类适用对象:

申请人与高新东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成都高新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

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益州小学新校区 摄影 K.Y ▲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第二类适用对象: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指定的登记点———三岔、草池、石板学区督导办公室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 温馨提示: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他批次入学,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成都高新区草池镇绛溪社区幸福小学 摄影郑毅▲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如有疑问,请咨询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教育处,028-82829115

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028-86408110

成都高新区社保处,028-85339176

成都高新区房产处,028-85153647


成都高新区芳草街道办事处,028-85120323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028-85181854

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028- 62135465

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028-85217061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028- 64570531


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028-87956212

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028-69261214


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政务中心,028-27250719

成都高新区三岔学区教育督导办,028-27820005

成都高新区草池学区教育督导办,028-27872083

成都高新区石板学区教育督导办,028-2742605


青羊区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的相关要求,为方便我区范围内流动人员顺利为随迁子女办理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现将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 自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时间:2020年5月向居住证地址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

(一)提交材料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且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满一年。同时,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需出示由成都市房管局出具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证明其在青羊区无自购房。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且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满一年。

(二)申请积分办理方式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青羊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通过积分申请入学的,需提前一年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登记, 具体相关积分政策请咨询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提交申请材料,接受初审

地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时间:5月6日—31日 工作时间内

家长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登记排号单和《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将信息填报后的申请表交往居住证发证派出所进行证件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章确认。在排号单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三、公示就读学校安排

地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时间:7月15日-17日 (小学) 7月18日-20日 (中学)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街道办事处公布通过审核人员的随迁子女拟安排就读的学校。


四、接受复核、确认学位

地点:公示的就读学校

时间:7月15日-17日 (小学)

7月21日-24日 (中学)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拟接收学校对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学位,复核通过后即按照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相关说明


1.在青羊区居住的流动人员:截止2020年5月31日,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2020年5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则视为符合要求。

经街办初审合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拟就读学校接受复核、确认学位时,需同时向学校出具由人社部门发放的我市2020年5月份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明细清单。如无法出具,则此次入学申请视为无效。

2.已在本市5+2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原则上不再办理城区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复印件于6月5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由原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置就读学校,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须在2020年5月23日前将该通知书复印件交回现就读学校。

3.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不满6岁的儿童不予办理。办理转学还须提供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卡片(原件或复印件),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查为虚假,则此次入学申请视为无效,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请申请2021年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照当年入学政策提前做好购买社保、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等相关准备。

6.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7. 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尽快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8. 根据2020年户籍生源摸底情况,我区的府南、草堂、光华、金沙、苏坡、文家等辖区生源增长明显,以上区域的随迁子女可能会安置到距居住地相对较远的学校就读。

9. 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精神,今年取得《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成都市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若有意愿参加成都市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的,请参阅上述文件和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并按流程和要求申请办理。


金牛区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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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

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


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办理)(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积分办理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锦江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三)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温馨提示: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见右图)。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天府新区


适用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


办理相关事项


办理时间:2020年5月的工作日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

其他事项:审核通过人员子女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学位


提交材料方式“二选一”


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其中一种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如税务部门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者免于纳税证明《核定定额通知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提交原件)。

(提示:提供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内,如合同单位签章上没有机构代码无法验真伪,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如就业地为总公司下属分公司或者代理点,总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区域,需总公司开具证明加盖鲜章)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提示:缴纳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缴纳不能中断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用途为“住宅”)。

(提示:持购房合同,截止5月1日合同上交房时间需满一年且实际交房;持房产证,截止5月1日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应满一年)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产相关资料参照上一条自购房者,时间满一年):提供房产证明和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提示截止5月1日,租赁登记时间满一年且不能中断)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提示单位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为单位)


(二)积分办理(积分办理可以咨询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公安办证大厅相关工作窗口)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三)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四)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办理流程


5月——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对初审合格者,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7月——(1)第三周工作日,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的就读学校。(2)申请人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接受材料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学位。

8月——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就读学校安排时间到校办理新学期入学手续。


温馨提示:


1.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如下图)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小学毕业年级的在校生于6月1日前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现就读学校。逾期不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3.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2020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如果还是不清楚,别担心!

贴心的准备了联系方式

记得好好收藏哟~~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教育处

地 址: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366号(科学城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303室)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华阳街道南湖路53号


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注意,整个五月的工作日

都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哦~


编辑:伊佳

责编:付艺薇
转载来源:家长帮成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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