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资本、公司、本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21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彦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1,820,68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446,54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8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股份374,145,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23人,代表股份194,498,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94,498,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20,165,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5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1,820,185,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5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820,065,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6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93,875,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4%;反对6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1,820,045,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6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93,855,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1%;反对6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352,615,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455%;反对21,530,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72,968,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304%;反对21,530,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73,641,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93,995,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1%;反对50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六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1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第7、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第5、6、7、8、9、10、11、12项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赵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简历及情况说明
王兵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处主任、中国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链财务支持中心主管、审计部高级主管、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选举孙彦敏先生、任晓东女士、吴浩军先生、俞宁先生、孙昌宇先生、葛长风女士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选举张新民先生、钱卫先生、胡小雷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比例和资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工作完成,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梅锦方先生、独立董事孙铮先生届满离任,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梅锦方先生、孙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选举石勃先生、胡焱鑫先生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兵先生1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人员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本次换届工作完成,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杨丽君女士、葛长风女士,职工监事金琳女士届满离任,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杨丽君女士、葛长风女士、金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孙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彦敏先生;委员任晓东女士、孙昌宇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先生;委员任晓东女士、钱卫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卫先生;委员孙昌宇先生、胡小雷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由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一)总经理:孙彦敏先生。
(二)副总经理:李德罡先生、姜正华女士、蹇侠先生。
(三)财务负责人:李德罡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蹇侠先生。
(五)总法律顾问:蹇侠先生。
(六)总经理助理:田涛先生。
(七)证券事务代表:赵鑫先生。
以上人员(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1) 孙彦敏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鹏利集团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李德罡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助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3)姜正华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水利水电二局人力资源部科员、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粮集团法律部高级法律顾问、中粮集团战略部高级投资专员、中粮集团战略部并购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4)蹇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粮集团法律部诉讼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副总经理、中粮集团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前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挂职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职务。
(5)田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中粮金融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6)赵鑫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高级业务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资深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石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石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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